晋江市工商局开展2009年“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09-07-21 09:51
本报讯 (记者曾绍洋 通讯员曾艳艳)根据泉州市工商局统一部署,晋江市工商局决定开展2009年“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至12月底,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居都有一家“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
据了解,即日起晋江各工商所将积极指导督促有条件的食品经营户按照评选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培育一批符合要求的示范店。8月1日-8月31日为申请受理阶段,农村食品经营者自愿提出申请,由工商所会同所在村居负责人、12315维权点协管员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要求的农村食品经营户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随后,晋江工商局将按照评选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并统一授牌。
据介绍,“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有效期限为一年,每年进行复核,复核合格方可继续使用示范店资格,复核不合格则取消示范店资格。各工商所将加强“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后续管理,指导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立即取消其示范店资格。
标签:晋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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