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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鸿塔小区回迁户开始选房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09-05-12 11:31
  

                  本报讯 本周六起,晋江安海鸿塔小区回迁户开始选房,选定后即可装修入住。昨天,《鸿塔小区改造工程选房安置实施办法》公布,13日起被拆迁户可到工地看房。
 
  鸿塔小区旧城改造项目总拆迁面积达9.8万平方米,涉及416户被拆迁户(含企事业单位)。改造工程分为回迁区域、新开发区域,其中回迁区域建有618层高的商住楼、121层高商业用房,同时规划建设了商业步行街、大型购物商场、地下停车场;新开发区域规划用地面积115亩,包含633层高楼,建筑面积28.465万平方米。
 
  此次回迁户397户,共需安置套房386套,店面192间。而新建供回迁安置的套房有494套,店面204间。“从上述两组数据的对比,可以看到,新建供回购的套房与各类店面均可满足安置户的需求。”安海镇党委书记许天祥说。
 
  根据《选房安置实施办法》,此次选房顺序将根据动迁时被拆迁人拿到的选房证顺序号,依次排序选房。
 
实行等面积调换,住宅等面积产权调换的安置价为2300/平方米,因建筑结构原因,安置面积超出产权调换面积的,超出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含20平方米)部分,按2400/平方米计算,超出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部分,7层以下(含7层)按2600/平方米计算,8层以上(含8层)每层再增加层次差价40/平方米。
 
  被拆迁人选取多套不同楼层安置房的,安置房超出产权调换面积20平方米以上部分的层次差价,按每套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与安置房总面积的比例分摊计算。因建筑结构原因,选房后剩余住宅产权调换面积小于35平方米(含35平方米)的,按2600/平方米计算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店面分为三类标准补偿,原一类、二类、三类店面,分别对应安置新建一类、二类、三类店面。不过,安置时将依据总量调控原则,被拆迁人应根据原店面产权调换面积,结合店面房源的实际情况,按相应规定,进行选房。
 
  此外,被拆迁人在动迁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腾空并签订协议的,每户还可享受住宅物业管理费用补助1万元。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金兰)

标签:外媒报道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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