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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摩托鸣笛 扣车罚款附加学习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  2009-05-07 14:50
  

   晋江新闻网讯 泉州市区街头,摩托车鸣喇叭可谓司空见惯。往后,摩托车司机们可要注意了,摩托车鸣喇叭一旦被查处,除了扣留、罚款外,驾驶人还得参加为期半天的理论学习。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部门获悉,从51日起,每周二、周四早晚两次,交警部门将集中整治机动车鸣喇叭违法行为。对鸣喇叭的二轮摩托车司机,统一扣留车辆,除罚款20元外,驾驶人还得参加为期半天的理论学习,学习、处罚后才能放车。
  
  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大多数的“摩的”司机,在拉客时都是“死命”地按喇叭,由此来吸引乘客的注意力,也因此,摩托车成了市区机动车鸣喇叭的重点车型之一。为此,交警支队出“狠招”,对违反禁鸣喇叭的二轮摩托车一律进行查扣,并统一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且注明扣车内容。此外,这些鸣喇叭的摩托车司机不仅要接受20元的罚款,还得到违法辖区内的交警大队参加为期半天的免费学习,学习、处罚结束后才能放行车辆,扣车期间一律不收停车费。
  

标签:外媒报道
稿源: 海峡都市报  编辑: 管理员管理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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