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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贫困家庭最高医疗救助标准提至2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09-04-12 10:08
  

  晋江新闻网讯 低保、优抚、五老等救助对象每年最高医疗救助标准(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000元。记者31日从晋江市民政局了解到,这是在2008年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病种的基础上,晋江市政府为城乡贫困家庭等救助对象带来的新的优惠政策。

  16个病种在救助之列,分别为: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红斑狼疮、良性脑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度烧伤、严重肺源性及风湿性心脏病、脑出血、脑血栓、心肌梗塞、晚期肝硬化、严重型糖尿病、脑性瘫痪、严重帕金森病。

  首次救助仍凭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的证明支付最高救助标准的20%,再次救助则根据新农合领款确认表中纳入理赔费用减去新农合实际补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给予救助(需扣除病前救助20%),但医疗救助金、新农合补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纳入理赔费用。

  此外,从今年开始,晋江取消了五保对象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即五保供养对象因病住院,均可根据新农合领款确认表中纳入理赔费用减去新农合实际补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给予救助,救助办法、救助标准与低保、优抚、五老等医疗救助对象相同,以此提高五保对象的保医水平。

  此外,对因患医疗救助16种大病、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社会困难对象或低保边缘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医疗救助,每年最高救助标准为5000元。

  新的方法更好地衔接了晋江市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也提高了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和补助水平,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救助。晋江市民政局副局长苏志宏表示。

  据了解,以上救助办法已从20091月开始实施。(本报记者 吴道淼

  

标签:城乡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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