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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料须知:

  1.报料以提供线索为主;

  2.报料内容为突发事件、感人事迹、不法现象、不文明行为、奇闻趣事等,并要求真实、客观;

  3.请不要转 载已刊发新闻;

  4.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将被保密,仅便于我们和您联系。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主体

  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分类

  1.涉企举报 2.涉未成年人举报 3.谣言举报 4.其他有害信息举报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五)、举报处置

  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网信部门、相关网站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

  (六)、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类别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举报主体无需重复提交举报内容。

  3.有待查证辟谣的网络谣言线索,请提交至“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4.更多举报事项可登录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https://www.12377.cn举报。

  5.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